39歲(又十幾天)了,也是離婚滿十週年,好像可以幫自己做一些零碎的回顧。
可以寫的東西很多,太多了。一時不知道從哪裡下手,就想到什麼寫什麼吧。
我回去翻了十年前剛離婚時寫下的文,裡面有一句話說「期許我會開始很喜歡自己,不用再透過愛誰來證明。」對照現在,我覺得做得滿好的。
這十年像是一場旅行,跟自我的內在旅行。
最痛苦的時期滿短的,認真說起來其實是簽字前一年對方提了分開,到真正結束的那一年。我陷在各種自我懷疑的旋渦中。白天跟兩個嬰幼兒嘻嘻哈哈,每晚送他們去睡之後就在房間無聲痛哭;痛哭的時候,要一邊提醒自己,就一下下,一下下就該睡了免得隔天無法照顧小孩;不是沒想過買醉麻痺自己,但酒量差到多於一口就會不舒服到只能睡覺也起不了作用。當時因為一切都還不明朗,沒想過要跟任何人說,就維持著白天帶著小孩正常生活嘻笑,半夜壓抑痛哭還要鞭策自己只能痛個七成的分裂日子。
簽字完,搬來台中的頭一年,這種快要死掉的感覺反而消失了,偶爾會迷失在低落的風暴中,不過大多數的時間,心理狀態是不錯的,有一種微微知道正在(必須)往前的感覺。但實際上的辛苦,真要回想,在當時是很巨大的。我講的是實際生活上的、身體的、時間的、經濟的、各種活生生血淋淋的壓力。
因為一心想要自己帶他們,但又有經濟考量,那時每天24小時一打二只是基本款,一週維持兩三天台北竹北的教課奔波,工作時得麻煩到媽媽或姊姊幫忙看著,回來再接手繼續。
煮菜到一半,小的尿下去了,大的緊接爆哭說尿到他的車子了,出來處理完菜也燒乾了;飯吃到一半大的突然崩潰尖叫想要把剪小塊的肉裝回去,小的伸手就把肉吃掉,這下大的要崩潰兩件事;溫馨送晚安關燈關房門的時候,「媽媽我想大便」,(脫防踢被、脫褲子、等一下全部再來一次)⋯⋯
這些現在講起來真的只有覺得好笑,不過在當時幾乎毫無喘息,大概是一種憋著氣在生存的感覺。
神奇的是,雖然很辛苦,卻不感覺痛苦。
在整個過程中,我覺得我做對了幾件事情,講「做對」又不是那麼精確,應該說一直到現在都對我有幫助的事情。
最關鍵也最主要的部分就是「保持覺察」,也就是在每個時刻,不停地看看自己在幹麻,探問自己,再回答自己。其他的部分,大概都是從覺察自己這裡出去的支線。
譬如,頭一兩年有某幾個時刻,躺下去睡不著,頭腦一直想一直想無法停下來的一直在迴圈裡轉,我可以感覺得到再想下去,我就要生病了。可能不見得已經在快要生病(憂鬱)的邊緣,但就是知道正在往那個方向去。於是我找了諮商,上了一些課,這些的確對後來的我幫助很大。
譬如,可以比較精準的分辨糾結的來源是什麼,它是我的嗎?還是別人的?是真實的嗎?還是想出來的?
譬如,接受和放下的能力。關於小孩、工作、日常⋯⋯,大概就是做了目前可以做的努力,其他就讓它發生。
譬如,有意識地不尋求對象,直到確認好自己的狀態夠健康了,不是因爲匱乏而向外求,就不再為自己設限。噢然後第八年,真的來了一個比所有想像都還要美好的關係,直到現在。
現狀大概就是,兒子們長得滿好的,自立自強的能力不錯,北爛也沒有少,我們相愛著有時候也需要相殺一下;錢賺得仍然是不夠,就是持續一直做功課,真的慢,但努力中。(我很好用各界好朋友請多發工作給我);工作上有很多想做的事,有些做到了,有些還沒,有時候清晰,有時候模糊,但大多就是好好把當下的事做好;有一群很棒的田中央夥伴,七年下來,仍然覺得我們自己辦自學團這件事很好;有一個非常好的伴侶,到底有多好,可能要專門開一篇?另外就是也感謝有個算合作還行的前夫,各自安好沒有交情也沒有交惡,願意為了小孩的有共識的支持。
總之這十年,雖然也沒有真的做了什麼轟轟烈烈的事,也就是這樣平平淡淡,但對我自己來說,有一些突破,也有一些卡關的瓶頸,有一些覺得自己做得真不錯的地方,也有一些覺得自己爛透了的時刻。就覺得,好像是個時機點可以寫一寫,寫在自己的網站,想說什麼就說什麼。
回顧(一)先到這,下一篇來寫為什麼辛苦卻不痛苦好了?還有很多東西想寫,應該很快會有二三四,或五六七八九,也可能遙遙無期,但也有可能到這裡就結束?


